RoHS指令: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,它的全稱是《關于限制在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(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),該標準主要用于規(guī)范電子電氣產(chǎn)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,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(huán)境保護。
2006年7月01日:RoHS1.0指令生效,進入歐盟市場的電子電氣產(chǎn)品不得含有6種(鉛、鎘、汞、六價鉻、多溴聯(lián)苯和多溴二苯醚)有害物質(zhì)。
2019年7月22日:RoHS2.0指令強制實施,在原有RoHS1.0 六項物質(zhì)的基礎上,增加4項鄰苯二甲酸鹽到RoHS2.0限制物質(zhì)列表中。至此,RoHS2.0的管控物質(zhì)達到10項。
定義 |
限量物質(zhì)名稱 |
限值 |
在產(chǎn)品中的主要應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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鉛(Pb) |
0.1%(1000mg/kg) |
焊錫材料、陶瓷電阻、玻璃、PVC穩(wěn)定劑、油墨、合金材料 |
汞(Hg) |
0.1%(1000mg/kg) |
溫控器、傳感器、開關和繼電器、燈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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鎘(Cd) |
0.01%(100mg/kg) |
開關、彈簧、連接器、外殼和PCB、觸頭、電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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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價鉻(Cr6+) |
0.1%(1000mg/kg) |
螺絲、鋼材、金屬鍍層、防腐蝕涂層、油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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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溴聯(lián)苯(PBB) |
0.1%(1000mg/kg) |
阻燃劑,PCB、連接器、塑料外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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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溴聯(lián)苯醚(PBDE) |
0.1%(1000mg/kg) |
阻燃劑,PCB、連接器、塑料外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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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(DEHP) |
0.1%(1000mg/kg) |
主要用作PVC增塑劑,PVC在電子電氣產(chǎn)品中用作絕緣體如電纜和電線。少量DEHP用于其他非聚合物用途,如電子產(chǎn)品的陶瓷或電容器的電解液。 |
鄰苯二甲酸丁芐酯(BBP) |
0.1%(1000mg/kg) |
主要與其他增塑劑配合用于PVC部件中如電纜、插座、管材、減震器,此外還用于一些非聚合物中如油漆、膠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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鄰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 |
0.1%(1000mg/kg) |
主要在PVC地板中用作增塑劑,在電子電氣設備中可能存在于合成皮革、紡織涂層、PVC材料、印刷油墨、密封劑和膠水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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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(DIBP) |
0.1%(1000mg/kg) |
用作PVC的增塑劑,可用作DBP的代用品,還可用做纖維素樹脂、乙烯基樹脂、丁腈橡膠和氯丁橡膠的增塑劑。 |
管控種類:1.大型家用電器、2.小型家用電器、3.IT和通訊設備、4.消費類產(chǎn)品、5.照明設備、6.電氣電子工具、7.玩具、休閑和運動設備、8.醫(yī)用設備(被植入或被感染的產(chǎn)品除外) 、9.監(jiān)測和控制儀器 、10.自動售賣機、11.其它未包含于以上類別的電子電器產(chǎn)品